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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州市东陂镇QY-LZ-06-01单元0116和01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来源:东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05 16:18:4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清远市连州市东陂镇QY-LZ-06-01单元0116和01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远市连州市东陂镇QY-LZ-06-01单元0116和01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30天,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4日;

  公告单位: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公示地点:政府信息网站、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有效反馈时间:公告期间。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州市东陂镇重庆街1号(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3-6269191

  邮箱地址:lzdbzzf01@126.com

  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东陂镇典型镇建设,强化各级规划的指导功能,保障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落地,保护传承冯达飞烈士精神,提升镇区公共空间质量,拟开展东陂镇冯达飞片区改造工程,根据规划引领理念,需先完善相关规划编制,由此开展《清远市连州市东陂镇QY-LZ-06-01单元0116和01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进一步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地指导片区开发建设与规划管理。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东陂镇镇区中心,共有2个地块,总面积约0.7936公顷,0116地块为冯达飞故居纪念片区,面积0.5340公顷,范围北至东陂镇中心卫生院、南至现状镇区民宅,东至新华路、西至东陂镇中心小学;0117地块为安置区,面积0.2598公顷,范围北至现状市场道路、南至岩水河、东至兴东路、西至东陂市场。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修正);

  (6)《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9)《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

  (10)《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21);

  (11)《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与政策文件。

  四、规划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土地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是城乡规划的一项重要原则。通过对用地科学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多赢格局。

  (2)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设置地块控制指标,合理调控开发强度,促进资源环境承载力与社会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五、功能定位

  《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了东陂镇作为连州市“一主两副”的其中一个副中心,活化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旅游服务型城镇。确定本次规划区功能定位为:东陂镇冯达飞故居纪念区及安置区。

  附件:

  1.区位图.jpg

  2.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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